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石窟寺等 (包括建筑物的附属物) 进行修缮、保养的时候, “必须遵守恢复原状或者保存现状的原则”。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 (包括建筑物的附属物),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从六千多年前的河姆渡遗址干栏式建筑,到五千多年前半坡遗址木骨泥墙建筑,直到殷商时期初步形成中国特有的木构架体系和建筑风格。
从秦代的阿房宫到辽代的应县木塔,再到苏州园林、北京故宫,中国古代建筑经历数千年沧桑,仍然繁荣兴盛。
中国古建筑以其物质的建筑材料,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多民族的历史文化形成的独特风格独立于世界之林,被称之为以木结构体系东方建筑的代表,有着鲜明的特色。
古建筑承载着悠久的中国文化,保护古建筑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只有将文物保存下来才能体现出其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这其中古建筑修缮的工作就变得极其重要,对损毁较严重的古建进行加固,延长其寿命是古建修缮中关键的环节。
修缮原则有安全为主、不破坏文物价值、风格统一、排除造成损坏的根源和隐患、应以预防性的修缮为主、尽量利用旧料。
古建筑原有的木构件最大程度利用,能加固使用则加固使用,尽量不要替换成新料或者不属于该建筑的旧料。这种“旧”,不仅表现为保持文物本体的原真性,而且包括维修技艺的传统性。
了解古建筑的历史沿革,掌握其初建年代的工艺特征,采取以传统工艺为主的维修保护方法,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建筑材料进行修缮施工,达到材料、工艺、造型三方面的原真性。
除此之外,古建筑的保护维修还包括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科技手段虽不能解决古建筑保护修缮的所有问题,但是古建筑得到合理保护、延年益寿的重要支撑。
如今的微钻阻力仪、地质雷达、红外热成像仪......有了这些先进的技术,使我国古建筑无损检测手段从定性判定逐步转变为利用科学仪器定量检测,检测技术从表层探测向深层分析过渡,无损检测精度有了很大提高。
梁思成先生说:“中国木构体系竟能在如此广袤的地域和长达四千年的时间中长存不败,且至今还在应用而不易其基本特征,这一现象,只有中华文明的延续性可以与之相提并论。”如今,保护好这张金名片,更需要先进技术的支撑。
我们把新技术应用到古建筑修缮修复过程中,快速准确判定木构件的糟朽程度及病害类型,为修缮设计提供依据,为建立古建筑健康档案提供基础数据,推动前期木构件无损检测成为科学系统保护木构件古建筑的基本前提和必备环节。
通过对古建筑修缮,重新让其焕发出历史的魅力,彰显出它的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如今,随着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各地文物古建修缮的步伐不断加快。
古建筑是认知历史、传承文明的有效载体,能否将他们保留和继承,既关乎民族文化传承,也关乎世界文化发展,在进行古建筑修缮时要注意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安全为主原则
古建筑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构件必有不同程度的风化或走闪, 查定案时应以建筑是否安全作为修缮的原则之一。
风格统一原则
修缮的部位应尽量与原有的风格一致。做到尊重古建筑原有风格、手法、保持历史风貌。
预防为主原则
修缮应以预防为主,经常对古建筑进行保养和维修,把积患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旧料利用原则
利用旧料不仅可以节省大量资金。从建筑材料的角度看, 还可以保留原有建筑的时代特征。